loading ...
loading...

2007-04-05 | 山西煤矿“问责风暴”升级

分享
标签:   山西  高官  问责 

      山西安全问责风暴升级

一产煤大县安监局长称压力太大如坐火山口

       山村夕照

2007年3月底,一条发自临汾的消息震惊了全山西。
    因一月内连发3起矿难,35名曾经身居要职的官员被临汾市公开宣布“免职”或“建议免职”,更有两名工作人员被宣布开除。
 
     此次免职事件处分速度之快、涉及人员之众,令人咋舌!
     而更引人关注的是,在近日遭受严厉处分的并非仅仅临汾当地官员。晋城市4名高官同样因为矿难而收到严重处分。

      煤炭大省山西,一场急剧升级的安全生产“问责风暴”正在考验着各产煤区内的高官们。
      一产煤大县安监局长由衷感叹,“我是坐在火山口上”       

        
                                                   
                    矿难频发  40地方官员被行政问责
    
   

      2007年3月14日到3月28日, 山西临汾“黑色”的两星期。
      接连发生的3起矿难,让32名矿工不幸遇难。     
     
      3月29日,在最后一起矿难发生的第二天,临汾市便召开紧急会议,宣布对矿难事故责任人,尧都区、乡宁县、洪洞县三县区37名党员干部作出了撤职、建议免职等处理意见。
      其中,尧都区委副书记、区长宿青平被撤销区委副书记职务,建议免去区长职务。尧都区副区长樊克俭被免去副区长职务,乡宁煤炭局和西坡镇政府驻矿人员闫晶博和蔡军平被开除。
 
       “井下只是局部瓦斯爆炸,106人下井能有80人逃生,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在有关媒体的报道中,临汾市委书记王国正在说到余家岭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时,用“后怕”来形容他的感受。
      在事后召开的一次会议上王国正明确表示,今后各县(市、区)凡是矿山非法、违法生产导致发生10人以上(含10人)死亡事故的,书记、县长一律撤职。   
   
       而就在本月的18日,山西晋城晋城苗匠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21人遇难。
       只仅隔三天,3月21日,晋城市委常委会便作出处分决定,免去城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李绪龙区委常委职务,并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免去李绪龙副区长职务。
 
      4天后,晋城市委书记李雁红带领有关人员突击检查部分煤矿时发现,泽州县高都镇泊村煤矿在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然生产。对此,泽州县委决定给予高都镇党委书记闫周宇行政警告的处分,给予副书记兼镇长撤消副书记职务的处分,同时建议免去镇长职务。
  
      一月之内山西接连“问责”40多名官员。
      煤矿安全事故问责风暴正在山西愈刮愈烈。
                                                   


                                数百官员因矿难丢官
 
      
        “ 矿难频发,除了矿主利欲熏心、草菅人命外,各级官员和安全监管人员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也是矿难频发的重要因素。而且,事故背后还可能存在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和‘官煤’勾结等问题。”这是山西省政府一位领导在临汾连发3起矿难之后的表态。
     
      “问责”并非刚刚发生。
       2006年12月,太原市委和晋中市委分别对辖区内发生煤矿安全事故的万柏林区代区长王清河、副区长宁克强和灵石县县长贡琦、副县长丰开成给予免去党内职务,同时建议根据法定程序免去四人的行政职务的严厉处分。
      而上述四人成为继今年“5·18”左云发生透水事故瞒报事件,左云县县长张明生、副县长施录分别被免去党内职务、辞去行政职务后,山西省在半年时间内第二批被免职的县级官员。
      山西对安全生产问责制的实施还可以继续往前追溯。
      翻开历史,山西历年都会发生多起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部分官员因此被处理。 2003年,吕梁市4个月内发生3起重大事故,死亡人数达到141人,原吕梁地区行署副专员、行署党组成员金建中被撤销党内外职务。这是山西因煤矿事故问责的最高官员。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责任事故,必须‘问责’,这是山西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一贯坚持的原则。”山西省政府 多次强调。        
 
      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5月22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局长王守祯向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山西煤炭整顿情况时说, 山西合法煤矿已压减3866个,非法矿通过专项整顿关闭了4876个,1300多人因违法采矿和监管不力受到处理。全省各地查出国家工作人员和国企领导干部涉及煤矿投资入股952人共1.56亿元,已有947人撤出资金,撤资总额共1051亿元。期间,兑现举报奖金200万元。在专项行动中,还对62名工作不力负有责任的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乡镇科级以上干部29人。
  
      记者搜索到的数据显示,仅从2001年至2004年9月,在山西就有770多名重特大煤矿事故责任人被查处,其中包括69名副县级以上干部。  
      “但是历次对煤矿事故责任人的处分,都没有这次来的这么快,而且涉及的人这么多。更重要的是进入问责范围的官员的层次也正在升级。”有省内熟悉煤炭行业的研究人士感慨道,“这说明在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上,山西政府现在下了更大的决心。”

                                   
                  古交安监局长:我坐在火山口上

           2007年4月4日,古交的山上已经开始泛绿,但是这点刚冒头的绿意远不如这座黑色的大山更能给人感观上的刺激。古交所在的山整个就是一座煤山。
         为了解在矿难发生后,山西一些煤炭主产区采取的方法措施,记者从太原出发专程驱车赶往古交采访,一路上飞扬的煤尘和呼啸而过的几十吨重的拉煤车用其特有的黑色语言张扬着古交作为山西产煤大县,在这个煤炭大省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山西省煤炭探明储量居全国探明储量的首位,而古交市所处的西山煤田又为山西六大煤田之一。
     记者了解到,古交市域煤炭总储量近90亿吨,其中价格昂贵的焦煤储量就近30亿吨。古交因此成为全国重要的焦煤基地,作为太原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环渤海经济区和陇海-兰新经济带中发挥重要的能源基地作用。
       然而,古交市产煤大县的地位也让当地政府及安监部门负责人感到了更大的压力。
      古交当地一位政府人士说道, “煤矿多,产量大,钱确实挣的也多,古交的经济可以说全靠这一座座煤山。但是煤矿多同时意味着发生安全事故的几率就多,领导们怎么能没压力呢?”
      给官员们带来压力的并不仅仅是煤矿安全事故本身,除了发生事故所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正在这个煤炭大省愈演愈烈的“问责风暴”更让他们夜不能寐。事实上,无论谁现在处在古交市主要负责人的地位,对这种问责压力都必然会有刻骨铭心的感受。
   当地新闻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  “自从临汾、晋城的矿难发生后,市里开了多次紧急会议,要求各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严防古交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而古交安监局办公室人员则这样告诉记者,“古交近来开的安全生产会议数也数不清了。”
      有一件事最足以证明古交市有关负责人心里现在承受的巨大压力。“前几天市里领导本是开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会议,开着开着就讲起了煤矿安全生产的问题。”古交新闻中心负责人说道。
     作为直接管理部门,古交安监局局长康和平心中的压力谁都可以想象的到。当听到记者采访的要求后,其连连推辞,“我们的工作力度很大,但是这儿煤矿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机率更大,所以古交安全工作做的好与不好都不能 随便说。”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安监局所有人员都划分了各自负责区域, “对需要重点监管的煤矿,我们现在前半夜查一次,后半夜还要再去查一次。市里并且为此专门制定了‘日报制度’,每日都需将检查情况向市里汇报。”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省里对他们问责,古交安监局内部也在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所有任务细分到每一个人头上,哪一级监管不力出了问题处理哪一级。”
          面对政府的问责风暴和省内其它地方频发的煤矿事故, 康和平告诉记者他的压力特别大。
           “我现在就坐在火山口上。”康说道。
     

                         当“问责”成为“制度”

    在临汾市煤矿事故发生后,山西省长于幼军的一番话可以看出,煤炭大省山西现在的决心。
   “对于有安全隐患的煤矿绝对不能手软,我们要实行市、县长负责制,集中人力用三个月时间进行严打。”3月29日在全省兴水战略动员会结束时,山西省省长于幼军话锋一转,用十多分钟的时间对我省近期的矿难作出最新指示,要求在会的各地市主要负责人回去积极部署,用三个月的时间对三类煤矿进行地毯式清剿。
     于幼军表示,严打实行的市、县长责任制,一旦出了问题,将严肃处理责任人。
       事实上,自“问责制”2004年在全国首行以来,在近三年的时间里,山西政府都十分重视这一制度的推广。政府高层在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种会议中,几乎必提及要实行“问责”。
       针对2006年10月24日到11月12日山西全省连续发生5起重特大事故,共导致111人死亡的情况,山西省省长于幼军也曾明确表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责任事故,对干部必须“问责”,今后将重点加强对安监、地矿等行业管理部门的“问责”。
        山西政府对“问责制度”日益强硬的态度无疑缘于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尤其是在煤炭行业。
       记者了解到,在工矿商贸企业事故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最多,重特大事故突出。2003-2005年山西煤矿事故共造成1471人死亡,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的76.5%,占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的11.2%,平均每年死亡490人。
      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多发,平均每年发生31起,占工矿商贸企业重特大事故总起数的69%,平均每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9起,占工矿商贸企业特大事故总起数的93%,占全省各类特大事故总起数的75.8%。
          “ 山西煤炭行业虽然百万吨死亡率逐年下降,并已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由于历史欠账和现实监管等多方面原因,煤矿重特大事故仍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4月2日,山西省长于幼军在“山西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工作”启动会议上指出。
             正基于此种迫切现实,山西省府在《山西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把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列为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规划》指出,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根据该《规划》表达的信息,在十一五期间,山西将尤其加大对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问题上的“问责”力度。
            《规划》的提前预警,临汾、晋城半个月内41名高官被实施“严厉处分”,所有迹象都在昭示着一个极其重要的信息,曾因“问责白条”(即问而不罚)而备受社会责难的“干部问责制”,在这个矿难频发的产煤大省已经被开始沿着“制度化”轨迹大举推进。

分享 分享 |  评论 (12) |  阅读 (?)  |  固定链接 |  类别 (煤电权威咨讯) |  发表于 17:18  | 最后修改于 2007-04-05 17:23
搜狐博客温馨提示:搜狐博客官方不会要求参加活动的各位博友缴纳任何的手续费用。请勿轻信留言、评论中的中奖信息,更不要拨打陌生电话及向陌生帐户汇款,谨防受骗!识别更多网络骗术,请 点击查看详情
正在读取评论信息...
您还未登录,只能匿名发表评论。或者您可以 登录 后发表。
 
  *中国人爱国心,搜狗输入法爱国主题皮肤下载>>
表  情:
加载中...
回复通知: 同时用小纸条通知对方该回复